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文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和相關的證明文件。申請文件應縱向排版,文字從左向右排列。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在線填報申請表中的信息項,在線打印申請確認簽章頁(請勿擅自更改申請確認簽章頁的內容、格式和打印比例),簽章后上傳其掃描件(pdf格式),確認無誤后提交。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
3.身份證明文件
?企業法人應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事業單位法人應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機關法人應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機關法人證書副本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社團法人應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團法人登記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民辦非企業單位應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非法人組織應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法人的下屬機構或分支機構,例如法人設立的分公司、各大銀行分行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應提交法人同意其下屬機構單獨作為著作權人申請的書面聲明或有關上級法人對其分支機構的書面授權文件,可參考以下模板:
《上級法人單位證明》下載
?外國自然人應提交護照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以及護照的中文翻譯件(需翻譯者簽章)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外國機構應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該證明文件須經過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認證方為有效,中國駐當地沒有使領館的,須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申請時需提交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目前外國機構因所在國家或地區不同,其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內容和格式會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項應至少包括1、機構名稱;2、注冊日期;3、注冊地;4、注冊證明編號;5、證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以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與登記有關的其它證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協議等證明)是外文的,須一并提交經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的中文譯本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4.其他主要證明文件
(1)權利歸屬證明文件
?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合作開發的,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下達任務開發的,應當提交國家機關下達任務的項目任務書或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2)修改(含翻譯、合成)他人軟件須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的,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3)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后,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并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并協議、清算報告、企業注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交權利繼承的證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主要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受讓、承受、繼承),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將原登記證書的原件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天橋南大街1號天橋藝術大廈A座302軟件著作權部 郵編100050。如果原登記做過變更或補充,還需將變更或補充證明的原件一并寄回。
特別提示:登記證書中的軟件版本號以申請表中填報的為準,申請人提交的鑒別材料頁眉的軟件版本號應與申請表中符合一致,但有無V以申請表中填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