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人和股東有什么區別,各自承擔什么樣的責任?174
相信大家都有聽說過公司法人、股東、企業法人和法人代表這幾個名詞,但是卻始終搞不清楚它們之間的區別。今天某人給我詳細講解了一下。那么一帆君就給您介紹“公司法人和股東的區別是什么”。相信看完下文之后,您就能消除心中的疑惑。 一、公司法人和股東的區別 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長(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來擔任的。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享有收益等權利。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 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權、重大經營決策權、選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其行為構成公司的代表行為,并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從事活動,可以由董事長、經理擔任。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權利來源于公司,公司執行的決議來源于股東會,若法定代表人按合法權限及規定執行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最終公司發生經濟損失是由公司承擔責任;若決議違法且構成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作為直接經濟責任人需要承擔責任。 二、公司法人與股東的責任有何不同 公司法人的責任: 1、合法經營、合法履行納稅義務。 2、要重視環保,要重視消防、要重視安全質量控制。 公司股東的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 5、追加出資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免責聲明 本站有些內容來自網絡,我們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僅作參考。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