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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漏繳社保費怎么辦?171
廣東稅務:企業漏繳社保費怎么辦?2020年03月26日 來源:廣東稅務 1、我在“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社保費查詢”模塊,查到2020年1月繳費記錄中養老保險(統籌)、失業保險(統籌)和工傷保險(統籌)有繳費金額,但是2月份三個都顯示0,只有個人繳費金額,請問是正常的嗎?會不會影響個人待遇享受? 答:根據您所述的情況,您所在的用人單位屬于享受全免2020年2月至6月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的適用對象,享受減免政策后,上述三險單位繳納部分的金額為0。 根據廣東省《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用人單位享受上述減免政策的,不影響個人待遇的正常享受,參保人依法享受的各項社保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常發放。 2、新辦繳費登記的個體戶,可以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嗎? 只有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才屬于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的適用對象。新辦繳費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只要符合條件的,在減免政策執行期間,均可以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屬適用對象。 3、公司延期繳納社保費期間,員工離職應該如何處理,是否會造成社保斷繳? 答:一般情況下,員工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申報繳納離職前的社保費,然后辦理減員手續。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社保費的,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優先為離職員工清繳社保費,然后辦理減員手續。目前,為個別員工優先清繳社保費的,只能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請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 (2)無法為離職職工按時清繳社保費的,應當先申報離職前的社保費,然后辦理減員操作,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補繳延繳期間的社保費。廣東省《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規定,待延期繳費實際繳納到賬后,養老保險繳費將視同正常繳費。 4、公司延期繳納社保費,導致醫??ū粌鼋Y,職工無法報銷醫保費,這個應該怎么解決? 答:廣東省《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規定,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用的,經辦機構及時做好醫保信息系統調整,確保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如果您公司按規定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但職工醫??ū粌鼋Y,建議撥打12333社保服務熱線咨詢。 5、如果3月份離職,然后重新到別的單位上班買社保,對以后會不會有影響?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新公司已經依法為您辦理了參保登記,并按時繳納費款,不影響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 受疫情影響,公司無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仍然按照原有做法為職工辦理增員和申報業務,符合條件的,在申報時直接享受單位繳費部分的減免,其他未享受減免部分的費款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補繳,補繳社保費免收滯納金。 6、我在惠州市工作,自己每個月在單位繳交社保費九百二十元,在老家每年也要交二百二十元,請問是怎么回事?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您在工作單位每個月繳納的費款,應該屬于按照上述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同時,國家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根據當地政策參保繳費。按照規定,如果您在工作單位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不應當同時參加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建議您跟老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詳細了解情況后,再進行后續處理。 7、靈活就業人員未簽訂扣款協議,疫情期間不想去辦稅服務廳繳費,請問有什么辦法可以解決? 答:如果靈活就業人員未與稅務機關簽訂三方扣款協議,可通過以下方式繳費: (1)“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實名認證后點擊【微辦稅】-【個人業務】-【社保業務】-【清繳社保費】,選擇要繳款的記錄,點擊【繳款】,選擇銀聯繳款,按照提示輸入銀行卡信息即可成功繳款。 (2)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登錄電子稅務局實名認證后,點擊【辦稅桌面】-【社會保險費】-【清繳社會保險費】,勾選未繳費的數據,點擊【繳款】,可選擇銀聯繳款。 此外,“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也支持辦理網簽扣款協議,靈活就業人員通過上述渠道完成扣款協議簽訂后,在清繳社保費時,可選擇簽約繳款。 8、企業有些月份漏交了職工社保費,請問如何補交? 答:漏交職工社保費可能涉及多種情形,需要結合不同情形處理: (1)已申報未清繳:可直接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進行清繳社保費操作。 (2)已增員未申報:疫情期間及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開通補申報2020年1月(含)之后社保費功能。用人單位可直接登錄【社會保險費申報】模塊辦理補申報,然后進行清繳操作。需要補申報2020年1月前社保費的,需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預約辦稅服務廳辦理。 (3)未增員:疫情期間及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開通2020年1月(含)之后補增員功能。用人單位可直接登錄【社保增員登記】模塊辦理補增員,再辦理補申報和清繳操作。需要為未增員職工補繳2020年1月前社保費的,目前我省各地的流程不完全一致,建議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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