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抬頭的電話費可以這樣稅前扣除!37
好多財務人員經常問,個人抬頭的電話費能否稅前扣除?如何才可以稅前扣除? 答復: 個人抬頭的電話費,由于發票抬頭是個人名字,難以證明是否用于公司經營,因此目前大部分情況下這部分費用難以稅前扣除的。 提醒: 可以考慮不再報銷個人抬頭的電話費,直接以通訊補貼的方式隨同工資一起發放,這樣就可以做到依法稅前扣除。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在2015年5月8日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參考二: 企業給公司業務員報銷通訊費,取得的是運營商(如移動、聯通或電信)開給員工個人的發票,能否作為公司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憑證? 深圳稅務答: 如果是報銷與企業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通訊費支出(即因公通訊費,需要證明),可以憑開給個人的發票稅前扣除。如果是按職工福利發放,按福利費規定扣除。 參考三: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所得稅處關于印發〈2010年匯算清繳政策問答〉的通知》(贛地稅所便函〔2011〕3號)第十三條規定,交通補貼(按月計入工資,或按月以公交IC卡票報銷),為員工報銷電話費(個人名頭),已經并入工資計提了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做為工資總額進行稅前列支,不再占用福利費限額? 答: 企業職工福利費的扣除范圍請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規定執行。對于個人名頭的電話費等支出,與取得收入沒有直接相關,屬于個人消費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參考四: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 問:企業為員工個人報銷的通訊費是作為職工福利費還是并入工資總額? 答: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的規定,個人報銷的通訊費未列入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因此其不能計入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從稅前扣除。個人報銷的通訊費,其通訊工具的所有者為個人,發生的通訊費無法分清是用于個人使用還是用于企業經營,不能判斷其支出是否與企業的收入有關,因此應作為與企業收入無關的支出,不予從稅前扣除。
文章分類:
財稅知多點
免責聲明 本站有些內容來自網絡,我們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僅作參考。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
熱門服務 | 咨詢熱線 | |||||||||
公司注冊 | ??? | 400-888-2048 150-137-40870 | ||||||||
工商代辦 | ||||||||||
財稅代理 | 一般納稅人申請 | |||||||||
商標注冊 | 注冊中國商標 | 注冊美國商標 | 注冊馬德里商標 | 注冊歐盟商標 | 購買商標 | |||||
資質代辦 | ||||||||||
辦學許可證 | ||||||||||
其他業務 | 代購稅控設備 | 開通微信支付 | 開通公積金戶 | 開通社保戶 | 深圳工商注冊、財務代理領導品牌 | 掃一掃。保存名片、關注公眾號 | ||||
幫助中心 | 服務協議 | |||||||||
深圳市一帆財稅顧問有限公司 官網:sm-bcl.com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中心路卓越時代大廈503 | 粵ICP備16098637號 Copyright ?2021 深圳市一帆財稅顧問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鄭重申明:未經授權禁止摘編、轉載、復制或建立鏡像等,如有違反,必將追究法律責任! 技術支持:一帆財稅 | |||||||||